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学院全部录取。

1、招生对象:凡具有舞蹈中专教育基础的舞蹈爱好考生,且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6.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报考专业大类对口的前提下,按文化分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学院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南800米)上海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南800米)招生咨询:021-,学校传真:021-招生相关信息、学院及专业介绍等,详见学院网址:http://www.shfilma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普通高中、三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图形设计、色彩)。非一志愿及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非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考虑第二专业,以此类推。如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

4、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专业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非一志愿进档考生,相同艺术门类,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均属艺术类。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1、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含艺术类、普通文理类专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凡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