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12月15日

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适用于江南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二〇一三年四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Ο一五年五月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来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有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