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2、现场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3月9日8:00—3月13日17: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申请免试入学必须现在3月9日17:00分前确认,并上交材料)。报名材料: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专业学制计划考试科目招生类别文化课(统考)专业课技能测试烹饪与营养教育4年80语文数学英语旅游概论(约30%)、中国旅游地理(约35%)、食品营养与卫生(约35%)见附件旅游服务类旅游管理4年80旅游概论(约30%)、中国旅游地理(约35%)、导游实务(约35%)旅游服务类市场营销4年80基础会计(约50%)、统计学基础知识(约30%)、财政与税务基础(约20%)财经商贸类学前

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2.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3.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为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2.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3.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为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2.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3.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为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1.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2.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3.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4.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