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考(体育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
月6 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学
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合格=100 分,不合格=50 分;
(2)参加校考(体育测试),满分100 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校考(体育测试)成绩=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
可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根据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折成对应的分数: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2、考生必须参加联合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3、根据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1.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2.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校考=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满分100分;3.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校考总分=合成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1.参加《统一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校考=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满分100分;3.《统一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80%=合成分;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1.具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2.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合成分。

(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1.参加《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3.《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1.5×80%=合成分。(四)录取规则:1.免笔试考试录取率不得超过总计划数50%;2.考生须达到我校当年划定的校考(专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考生:1.参加《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3.《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1.5×80%=合成分。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考生:1.具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分。2.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项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项能力50分,专项素质50分)。

3.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参加《统一入学测试》,具体按照市教委有关要求执行。(2)参加校考(体育测试),满分100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20%+校考(体育测试)成绩×1.5×80%=总分。以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考(体育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学业水平成绩等第对应分: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2)参加校考(体育测试),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