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
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
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5月23日
四、录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注册入学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注册入学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注册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维护招生信誉,确保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2.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或学生注册申请信息,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3.根据教育部2018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计划。
4.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有关中职学校要积极做好注册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主动向考生宣传解释注册入学的政策,通知注册入学的时间节点,指导考生申请注册入学。
5.高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高校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与录取新生名单应完全一致。高校须妥善保管好上述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单位)领取密封后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还须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6.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五、招生经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汇款内容:普高对口单招(转段升学或中职注册入学)录取费。
六、其他事项
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二)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专业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C或A、、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一)录取体制在对口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

(二)注册入学程序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

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5月21日8:30-17:00,

(三)录取批次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

(一)注册入学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

2.对口单招(含“转段升学”)招生院校须于5月11日,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高职院校须于5月20日,根据我院提供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Web服务器,熟悉有关录取政策,核对招生计划,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用户名、登录密码、相关录取软件及注册表另行通知。)

3.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及有关中职学校,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附件:2018年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录取期间联系方式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5月4日附件:2018年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录取期间联系方式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5月4日附件:2018年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录取期间联系

招生经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高校须按照30元/人的标准缴纳网上录取费用,该项费用不得向学生收取。请各高校务必在录取前将录取费用汇至我院,我院将根据汇款情况邮寄新生录取名册。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