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经报考院系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4.确定候选人由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报考条件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3.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淑娟电话:027-68752469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6邮编:430072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7-11-8

7.成绩核算考核的三部分内容按满分100分计算,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总评成绩=学术素养考核成绩*3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50%

五、考核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17年12月15日17:00前按照《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6;联系人:吴淑娟老师;联系电话:68752469;邮编:43007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将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英语准考名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1)外语综合水

七、其他事项1.本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3.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淑娟电话:027-68752469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化中206邮编:430072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7-11-8

5.现场确认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招生方式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三、招生导师我院所有在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外公布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