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规则及要求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宿州学院吉林2015本科二批文科450433宿州学院吉林2015本科二批理科428405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宿州学院吉林2015本科二批文科450433宿州学院吉林2015本科二批理科428405

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宿州学院吉林2016本科二批理科414402宿州学院吉林2016本科二批文科432413学校地区年份批次类型分数省控线宿州学院吉林2016本科二批理科414402宿州学院吉林2016本科二批文科432413
